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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坦、宽阔的黄土地上,几台大型的施工机械寂寥的停在空旷的场地上,还没来得及覆盖完的庄稼秸杆告诉人们这里曾经是可以耕种的土地;远处唐河县城的高楼大厦,在早晨的雾气中依稀可见;近在咫尺的唐河边,早起的垂钓者悠然的甩动着钓鱼竿------这是2019年12月4日早晨,在唐河县城郊乡大井村南边,隔着上海大道,一处停工的工地上看到的景象,此时距离唐河县“11.21”王某某死亡经近半个月时间。
一切都仿佛都不曾发生过:一个普通的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在大型的现代化机械面前突然倒下,离奇死亡。此事在网上迅速发酵,后被政府出面说明后似乎复归平静,但种种疑问,如同河面的涟漪一样涌在人们的心中,久久挥之不去------
对于唐河县城郊乡大井村村民王某某的家属来说,2019年11月21日上午,是全家永远挥之不去的痛苦。
据其家人反映称,当日早晨,多名村民有男有女在场,村民王某某为了阻止挖掘机毁坏自家耕地,上前理论。
对于王某某的死亡,其家人说法是:“施工方不顾王某某解释,挖掘机铲斗下压到肩部,故意造成其当场死亡”,后驾驶员和施工负责人“逃走过程中被在场群众拦截。”
按照唐河警方随后发布的《情况说明》的说法:据初步调查,王某某来到施工现场,“步行喊停现场施工的挖掘机等设备。期间,王某突然倒地,被紧急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目前查明:当时王某某未与任何人有肢体接触、未与机械设备有肢体接触。因当前逝者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仅根据尸体表面检验暂无法确定死因。
所以,据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
王某某到底是怎么死的,目前没有人能说得清楚。问题是,王某某和其他村民为什么一大早来到施工现场?他们来干什么?他喊停施工的做法是否正当?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内幕?
唐河县政府大规模征地干什么?
太阳渐渐升起,规模宏大的施工现场渐渐清晰,原本在晨雾中依稀可见的高楼大厦似乎近在咫尺,清澈、平静的唐河像是一条纽带,将县城和施工场地紧紧连在一起。
按照警方通报称,这是“防洪除涝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工地”,但当地村民却说这是“唐河县湿地公园项目工地。”
村民介绍,施工工地占用的是他们祖祖辈辈耕种的土地,“地肥得跺一脚就能流油”,但去年却被政府告知,以后不让他们再种了。
政府给与他们的补偿是:每亩第一年7200元,第二年开始每亩1200元。村民要求签订书面合同,被拒绝;这时他们才想起,为什么之前大家多次要求城郊乡政府给他们土地确权书,却迟迟没有下文的原因。面对被占用的土地,有村民找村干部询问,得到这样的回答:“又不是你一家的事,你干嘛出头说事?”
据了解,刚开始施工的时候,也有多名村民出面阻拦,施工方停止了施工;但不久就又开始了。
那么,如此宏大的施工规模,到底占用多少村民的土地呢?村民估计,大井村加上另一个村子的大约有9000多亩。此说法未得到唐河县官方证实。
法定的征地手续履行了吗?
消费日报网在现场看到:整个工地被施工机械推平,一些沟槽也初具雏形,个别地方农民的小块菜地还没来得及毁掉,一个临时的类似看护房孤零零存在着。
按照我国《土地法》及有关规定,征地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根据征地规模必须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唐河县这个工地的用地规模,必须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唐河县报批了吗?是以什么名义报批的?
另外,《村民组织法》规定,涉及到村民根本利益的征地,必须通过全体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才能履行征地程序。但据多名村民证实,这些从来没有进行过。
还有,在此之前,政府必须对征地进行公示,说明征地用途,告知村民如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提出复议。
但现在看来,唐河县政府并没有履行这些法定的程序和义务,剥夺了群众的合法权利。
唐河县土地局为何保持沉默?
为了深入了解征地的情况,2019年12月5日上午,消费日报网给唐河县国土资源局刘局长发去短信,询问相关土地手续的问题,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任何回音。
那么,消费日报网现场看到的工地,到底是 “防洪除涝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工地”,还是“唐河县湿地公园项目工地”呢?唐河县是否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以及施工手续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