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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嫌丢人?事发邓州三兄弟为拒绝赡养老母亲反目成仇,大打出手!

    信息发布者:侯振淅
    2019-10-13 06:32:47   转载

    在中国有句老话,

    叫做“养儿防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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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赡养父母是一种义务。

    但是张村镇一位老母亲

    却……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然而近日家住邓州市张村镇的三个亲兄弟却因为赡养老人问题而产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所幸在辖区派出所民警的及时调解下,兄弟三人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共同表示要将老人赡养好。

    9月28日,邓州市公安局张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芦家村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孙文定立即带人驱车赶往现场。当民警赶到时,发现三名男子还在互相推搡、谩骂,情绪激动。因当事人争执激烈,孙文定决定将三人带回所里分开进行询问。原来,三名男子是亲兄弟,平时相处都还挺好,近日因赡养母亲问题一度发生争执,最终发展成当日的肢体冲突。IMG_20191007_185135.jpg

    随后在孙文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教育,兄弟三人均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最终兄弟三人冰释前嫌,干戈为玉帛。事后,大哥程某某感谢地对孙文定说“谢谢你对我们兄弟耐心的教导,及时让我们走出思想误区,我们三人以后会一起孝敬老人,有事好好商量,兄弟之间一定好好相处。”

    法律链接

    《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十一条规定:赡养老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关于赡养老人,这事你怎么看?欢迎文底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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